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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抓实“四项举措” 高质量开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辽宁监管局精心组织、优化方法、稳步推进,抓实“四项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科学组织实施,夯实评价基础

  辽宁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高站位”。一是成立专项评价工作组,确保组织有力。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业人员,并邀请基层草原站站长、市人大代表作为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技术顾问,从专业角度把关绩效评价过程。二是认真研学政策,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深入了解资金分配和绩效管理要求,确保评价有据可依。三是科学拟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迅速将财政部工作部署细化落实到位,根据资金量、任务分配及地域特点等情况精准选点,细化流程。

  二、强化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坚持多方沟通协调,形成自上而下“全链条”。一是每周及时向部监督评价局汇报工作进展,请示汇报评价口径和遇到的难点堵点,提升评价工作规范性。二是积极同省级财政和林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主管部门对草原保护恢复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建议等。三是在现场评价县召开多方人员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及林业和草原部门的情况介绍,及时指出在该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结合地方特点探讨解决方法。

  三、聚焦项目实施,科学推进评价

  聚焦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对照指标要求“多维度”细致分析。一是科学开展评价。紧紧围绕绩效评价体系要点,从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数据分析及报告等4个阶段工作模板中汲取力量,细化评价流程和范围。二是科学评定项目。通过查阅账目资料、监测报告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核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效益等情况,多次实地勘查,全方位、多维度掌握一手资料,精准对标问题类型。三是科学研判结果。就评价标准、评价范围、扣分标准等问题多次进行深入研讨,确保绩效评价结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持续发展

  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推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深入人心。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评价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提出可行性建议及时报送财政部,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推动草原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寓监管于服务。充分听取草原附近居民和基层工作人员在草原恢复治理中的困难和问题,与省级财政部门、林草部门沟通,研究解决方法。三是整合全省情况,建议实施地方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力量,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助力草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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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