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监督评价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通知及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注册会计师侯玉昆(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赵晓芳(深圳文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市度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专项检查,并于2024年向你(你所)下达了《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88号、390号、39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财政部派员至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原办公地址进行送达,但其地址已更换使用主体;采用邮寄方式向你(你所)送达决定书,但无法获取你(你所)联系方式。现依法向你(你所)公告送达决定书,请你(你所)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联系财政部领取,逾期视为已送达。 

  如不服相关处罚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财政部监督评价局 

  联系电话:010-68552304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