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监管局:积极探索会计监督新模式 切实履行会计监督主体责任
按照刘昆部长加强“面上监管”指示精神,山东监管局秉持“站在市场经济前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市场经济主体”理念,积极探索会计监督新模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切实履行会计监督主体责任,为会计监督先行先试夯实基础。
一、强化政治担当,夯实监督制度保障
为充分履行会计监督法定主体责任,山东监管局印发了《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监督的意见》《财政部山东监管局重点监管企业(非金融)会计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山东监管局重点监管企业(金融类)会计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暂行办法》,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做出规范和约束,对重点监管企业实施行政监督做出制度安排。
二、凝聚监管合力,发挥协作机制作用
山东监管局积极探索会计监督先行先试工作思路,为加大监管力度、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从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入手,迈出会计监督先行先试的坚实一步。今年4月,与省财政、证监、国资、税务、注协、评协等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分别签订了会计监督协作机制备忘录。在前期广泛调研、实地走访的基础上,各方就如何加强部门协作、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共享监管成果等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本着“坚持依法履职、立足市场经济、协同优化高效、坚持问题导向、厘清职责边界”的原则,在联合会商、联合监管、人才培养、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各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全面协作的长效机制,为加强财会监督履职尽责、区域内协同开展会计监督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点面监管相结合,提升会计监督效能
面上监管摸清情况。通过信息收集、舆情关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掌握监管对象整体战略、运营、发展等面上的情况,并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行为。4月,山东监管局召开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会议,审视了现阶段我国会计市场、注会行业、会计行政监管现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通报了山东监管局今后一段时期的会计监管工作思路、六大工作任务以及重点工作安排,倡议在鲁会计师事务所加强财会监督,提升执业质量,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并对监管局如何更好服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提出了具体意见。
重点监管提示纠偏。对重点监管企业实施跟踪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企业违规行为及时主动提示纠偏,并为专项调查和专项检查提供线索和方向;通过专项调查为国家出台和完善政策制度提供建议。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财会监督试点工作的要求,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分批选择在鲁(不含青岛,下同)中央企业、金融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上市公司、大型民企等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首批选择120户企业(其中金融企业60户、非金融企业60户)纳入重点监管企业清单。
四、依托专项检查,提示风险沟通情况
调研检查相结合,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专项检查中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深入了解实际情况,为企业排忧解难。在近期开展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前,山东监管局会同山东证监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情况问卷调查。对在鲁185家上市公司、29家央企、26家省属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240份,收回141份,对其中6家企业反馈的线索逐一进行了核实,对企业涉企收费政策答疑解惑。
以座谈促提高,以提醒防风险。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召集辖内全行业的有关企业进行约谈提醒,提示风险,表达关注并督促整改,并不定期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状况进行回访。医药企业处罚公告发布后,山东监管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联合山东证监局召集省内部分医药企业进行座谈,通报了医药企业费用不实、研发费用偏低等突出问题及商誉核算不规范、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不完整等共性问题,并就做好 2020 年报工作及日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动态监管成效
按照国务院“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创新政府管理服务”的要求,山东监管局积极打造“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收集、分析、运用外部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其信息披露、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变动和接受外部监督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管理,提升监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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