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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明要求 讲方法 重实效 推动预决算公开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广东省在落实中央要求、贯彻预算法和夯实预决算公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坚持自我革命,积极探索实施“自选动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全面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着力打造“透明预算”、“阳光财政”、“玻璃钱柜”。

  一、明要求,建机制,凝聚合力

  对标财政部文件要求,自2000年起,广东省不断出台规范预决算公开的制度性文件、指导意见和操作指引,并会同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制定印发省级部门和市县预决算公开模板,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及形式等。参照财政部做法,有效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成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一是将预决算公开工作纳入省对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按照公开存在的问题予以扣分;二是将预决算公开纳入省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未公开部门实行“一票否决”,有力保证市县和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省财政厅将预决算公开列入“全面对标 全力推动走在前列”工作清单,对标兄弟省份先进做法抓好落实。

  二、讲方法,卡节点,确保实效

  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减少人为干预,省财政厅开发建设并持续优化“广东省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功能。一是优化自动审核功能,精准锁定关键点,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将无法生成公开报告。二是优化自动督办功能,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填报并公开报告的,系统将发送短信进行督办。三是优化自动检查功能,检索到挂网公开的报告与系统生成报告存在差异时,系统将通过短信提醒确认。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将监督关口前移,实现了系统自动阻断和提醒功能,强化了过程监控督导。为保证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将省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时间比法定提前5天,即在省人大批准或省财政批复后15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集中公开。各级财政部门在预决算批复后25日内完成公开情况的自查自纠。同时及时开展抽查,督促整改并适时通报。

  三、重实效,一盘棋,全面推进

  自2018年起,广东省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向部门和市县纵深推进。一是推动国有资产和预算绩效公开。各级预算单位均要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并专门公开重点项目绩效报告。二是推动单位预决算公开。自2018年起,首先推动省级部门所属单位公开预决算,截至目前,2020年决算公开全省部门所属单位已达到全覆盖,对标部门单独公开预决算。三是推动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公开。2019年,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主管部门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省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各方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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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