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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全面修订专项内控办法 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河南省财政厅根据“1+9+N”的内控制度体系修订计划,先行对9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为确保修订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周密部署、高位推进,精心做好修订准备。厅主要领导召开厅长办公会和厅领导专题会,安排部署内控制度修订工作。监督局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研究制定《内控制度修订工作方案》,编写《内控制度修订工作指引》和《专项风险防控办法修订中重点关注内容》指导修订工作。二是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扎实有序开展修订工作。根据“问题导向、紧扣业务、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的修订原则,各牵头单位明确职责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具体完成9个办法修订工作。三是三重审核、逐一把关,确保修订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市县抽调从事内控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审核组开展初审、监督局进行复审、内控办会议集体研究审议,并最终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应修尽修、应改尽改。

  修订后的《办法》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各单位职责更加清晰。进一步明晰了内控职责分工,对厅内控领导小组、内控办、各牵头单位、各处室单位等不同层级在各专项风险防控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增强责任落实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二是风险防控重点更加突出。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变化,聚焦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权力运行过程,全面梳理现行内控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与薄弱环节,集中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业务与廉政风险隐患。三是内控覆盖更加全面。新增内部财务风险防控等内容,并对原有的风险防控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明确规范相关业务流程、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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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