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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一--福建财政厅

 

常治长效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福建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对会计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福建以服务财政工作大局为核心,以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督检查模式为目标,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探索科学有效的会计监督方式,严格处理处罚,努力开创会计监督新局面。

抓基础工作做到检查有力有效

(一)检查计划有针对性。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福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年度会计监督工作计划。为保证检查达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制定检查计划时充分收集资料线索。如在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对象时,提前与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沟通协调,将前两年已检查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监管关注以及注协行业惩戒的划为B类,该类当年不检查;将涉及举报投诉以及签发报告超过注协报备系统警戒线的划为D类,该类全部检查;其他的归为C类,随机抽查。

(二)检查力量不断加强。一是联合省注协的检查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检查。省注协将检查发现需要行政执法的问题线索移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检查发现需要行业惩戒的问题移送省注协,达到联合监管的目的。二是继续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力量,提升检查力量专业度。2019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18位专业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福州、漳州、龙岩等市也统筹本地区检查力量,实现区县间的联动检查,发挥最大的监管效应。

(三)支持指导市县开展工作。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工作,针对存在的普遍问题,及时整理并统一标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做好经费保障,提升会计监督执行力、影响力和检查成效。

抓机制建设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公平公正执法。2018年,省财政厅就已经上线“双随机”信息平台,建立了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2019年继续落实。除规定要求及举报、线索移交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提高检查的公平公正性,实现过程留痕,达到“阳光”监督、文明执法的目标。

(二)规范检查程序,防范执法风险。先后出台《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福建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审理工作规则》等文件,规范和指导会计监督工作。在工作中,严格实行检查与复核、审理相分离的原则,有效规避因程序和处理处罚不当导致的行政执法风险。同时,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碰到重大、疑难问题,邀请厅条法处及法律顾问参与审理会,或书面征询律师意见,防范执法风险。

(三)强化内控建设,防范廉政风险认真梳理会计监督业务流程,找出关键节点,厘清责任边界,识别分析风险,专门制定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业务风险防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业务风险防控》操作规程,对制定检查计划、下达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查后处理等所有环节,梳理风险点、确定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约束检查权力,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抓方式创新做好检查成果利用

(一)持续开展“四结合”检查模式。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1+X专项、财政专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进行四结合,着力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成效。一是与“1+X专项检查结合,围绕省直部门单位经费开支、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检查,促进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与专项资金检查结合,通过会计信息质量、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质量问题,为下一步制定检查计划提供方向。

(二)提升监管层次。一是将会计监督工作不断地向服务和管理职能转变,以“发现问题”向“解决问题”的模式转变,除要求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外,推动相关主管部门修改完善制度措施二是参与跨境监管协查,2019年按照财政部要求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延伸检查相关企业、个人,并通过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取证,为今后开展相关业务积累了经验。

抓处理处罚做好高标准会计监督

(一)严格处理处罚,扩大会计监督影响力。2016-2018年共对1341个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问题金额15.74亿元,处理处罚597户;对94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处罚6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撤销2家)、44名注册会计师。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无审计程序出具大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处罚。如2017年在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时,面对涉及注册会计师众多、审计报告数量大、被检查单位及人员不配合、提供虚假材料、取证困难等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每一位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违规证据,前后历时近两年,于2019年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30名注册会计师给予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1人移送省注协进行行业惩戒。

(二)落实信息公开和问题移送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将问题线索、移交处理事项,移送纪检、税务、公安部门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除了向社会公示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主要内容,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外,将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事项通过网络、报纸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提升财政监督威慑力。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所有处罚事项录入福建省网上执法平台,并推送到福建省政务汇聚平台“公共信用一张网”,在全省共享处罚内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时间、处罚对象名称等信息,对失信单位及个人进行联合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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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