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监督评价局

当前位置:首页>经验交流

2010年地方财政监督工作专题研讨会发言摘编(三):北京等九省(市、区)

北京市创新观念和工作方法,促进监督成果转化利用

 

一、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北京市财政监督机构包括财政监督处和监督检查分局,监督检查分局是受财政监督处委托的专职检查机构,处与分局人员混岗统筹安排,编制64人,实有36人,平均年龄41岁。北京市所辖区县财政局均设置了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其中4个区县与法制、监察或绩效考评合署办公。截至200912月底,市与区县共有财政监督人员190人。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是提高信息科学化水平,增强财政监督业务能力。一方面在局内“所有业务性文件抄送监督部门”的基础上,利用金财信息系统中的“监督”身份,实时动态查询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等信息系统,快捷、准确地获取检查基础数据信息。另一方面应用财政检查软件工具调取被检查单位帐套,进行预警分析核查,实现了多名检查人员同时共享资料信息,大大提高了检查效率。同时还建立了财政监督共享资源平台供内部交流借鉴。二是促进观念更新,推动财政“大监督”格局建立。在局机关内部,做好宣传推动,争取领导重视,努力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程监督检查机制。对外增进与财政部专员办、税务、审计、工商、纪检等部门的联系,坚持事前沟通、事中互动、事后联系的联动方式,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同时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宣传力度,增进了被检查单位对财政监督工作的理解。三是加大调查研究,促进监督成果转化利用。一方面依法严格实施处理处罚,增强威慑力;另一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分别强化措施,在资金链条的各个环节做好监督管理,尽可能“防患于未然”。并尝试建立了检查汇总报告通报制度、定期回访督促整改制度、监督调研成果利用制度等一系列促进财政监督成果转化的制度。

 

天津市下大力气加强建设,开创财政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内设财政监督处和检查局,检查局业务上归口财政监督处统一管理,编制80名,实有72。区(县)级财政部门内设财政监督机构19个,其中滨海新区财政局内设法制监督处,履行对本地区的财政监督工作职能;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设置了专职岗位,分管财政监督工作。截至20109月,全市财政监督检查队伍人员实有132人。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意识,扩大系统内外部交流。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财政部天津专员办和会计师事务所实践锻炼或挂职交流,并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拓宽工作思路,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协作意识。二是以会代训,定期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通过开展业务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组织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开展财政监督理论研究和交流研讨,大力推动和促进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均衡深入开展。三是科学选点,项目选取做到三个紧密结合。紧密结合国家宏观调控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领导关注重点安排工作。四是稳扎稳打,力求程序合规,效果扎实。在检查工作中做到过程严谨,程序牢靠。在检查结束后,注意跟踪落实,巩固财政监督检查成果。五是查审分离,强化内控。严格执行检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内控制度,设置专职对检查结论、相关表报和拟定的处理处罚意见进行集中审理,确保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六是建章立制,落实制度规范。一方面建立了查前调查制度,为制定科学周密的检查计划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健全了监督检查工作规程,逐步制定了11项财政检查工作制度、6项财政检查工作规范和一系列制式文书,并切实推行廉政调查制度。

 

内蒙古强化监督职能,服务财政管理

 

一、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2008年,经自治区人事厅批准,内蒙古财政监督检查所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指导下开展工作。截止2009年底,全区各级财政监督机构122个,其中专职监督机构96个;财政监督人员447名,其中专职人员394名。各盟市在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过程中,立足当地实际,因地制宜,选择不同切入点进行了机制创新,建立了财政监督绩效评价中心等专职检查机构或高配了监督检查局局长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是创新监督理念,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自治区监督局已与预算处、国库处和非税处等相关业务处室联网,通过预算执行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实现对资金实时监控和跟踪分析,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二是强化事中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由监督检查局牵头,会同有关业务处(室),采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上下联动的方式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或本级建设发展专项支出进行跟踪检查,实现对专项资金支出的全程监控。三是加强财政资金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扩大内需专项资金检查,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农业项目中期检查,为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到位服务。四是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不断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行业和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五是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范围从厅内各业务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逐步向预算单位和部门延伸,检查内容实现了从单纯检查向加强财政政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完善制度、建立内控机制、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深化。内部监督层次日益提升,逐步实现了由检查型监督向监督控制型转变。

 

 

辽宁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推进财政监督深入开展

 

一、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辽宁省财政厅下设财政监督检查局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合署办公,均为正处级单位,编制29人,实有26人。所辖14个市及44个县全部成立了专职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市县共有财政监督检查人员486名。全省财政监督检查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1.3%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是下好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一盘棋。市县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思路在总体上要与省局的工作思路保持一致,“集中优势兵力,打造精品工程”。二是建立全省财政监督系统百人人才库,整合省、市、县(区)财政监督机构力量。收集了全省500余名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基础信息数据,选择年富力强、政治过硬、具备高级职称和从事财政监督检查5年以上的干部充实到百人人才库,并通过几次大规模的“集团作战”整合了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力量,为全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三是强化县乡财政管理监督检查,确保依法理财稳步推进。集中百余名业务骨干,历时近百天,对全省40个县(市)财政运行和财政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延伸检查了364个部门和单位,抽查了105个乡(镇),提出了近百条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有效提高了县级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强化共享税收增量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政策落实到位。连续四次集中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力量对全省省级共享税收增幅较高的县(市)、区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分析了县区省级共享税收高幅增长的原因,提出了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落实增量返还政策提供了依据。五是强化扩大内需资金监督检查,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先后组织100余人次,分三批对2008年以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有效地保障了扩大内需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为全省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吉林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工作

 

一、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吉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共有4个,工作人员52人,其中:监督检查局行政编8名;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事业编20名,具体承担与财政检查相关的业务工作;注册会计师管理工作办公室事业编18名,主要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处行政编6名。全省各市县共有专职财政监督人员429人,平均年龄42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55.8%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是加强培训,努力提高财政监督干部队伍素质。利用各种渠道对干部进行财政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并在具体监督检查项目组织实施时,尽量吸收市县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参加。同时通过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各地先进经验。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了内部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了内部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内部审计处在对厅内各处室和所属单位审计过程中,注重把业务管理机构制定政策的科学性、执行政策的规范性、内部管理的完善性等作为监督的重点,注重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的结合,以外促内,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三是立足长远,实现财政监督工作自身科学化精细化。从定岗定责、过程控制、绩效考核、健全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强了财政监督工作自身的管理。一方面明确工作职责和内部分工,一方面建立规范统一的专项检查目标责任分解制,明确总体目标,提出综合性考核要求,同时将工作目标分解到组织检查、处理处罚、分析总结和信息调研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监督检查工作行为。

 

黑龙江强化监督职能,推进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建设

 

一、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黑龙江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实有28人,全部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编制人事部门,规范监督机构名称,选调熟悉财政财务知识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监督机构,为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奠定了强有力基础。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厅党组提出了构共同履责、实现财政同步监督机制的总体思路全面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一是明确监督主体。明确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具有财政监督的职责,财政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同为监督的主体,财政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既是财政业务的管理者,又是监督者,在工作中,自觉发现财政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纠正,自我规范管理。通过实施同步监督,实现财政监督与财政业务工作、专职机构监督与业务机构监督的有机融合。二是拓宽监督范围。将财政业务工作的各领域、范围都纳入财政监督的对象,财政业务工作运行到哪里,财政监督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预防、预警和规范管理上的作用。三是改进监督方式。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收支管理的全过程,要求各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研究资金分配开始就融入监督机制,对预算编制、执行及资金使用结果进行全过程监控,使财政监督真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四是强化专职监督职能。在强调各业务机构要搞好自我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专职监督机构的审核权、参与权、检查权、处理处罚权和纠错权,形成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制约制衡,实现对各业务机构资金分配管理的再监督。五是强化监督手段。依托“金财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库和日常监督数据库。通过广泛运用计算机软件检查、网络监督等现代技术手段,逐步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全程动态监督,提高财政监督效率。六是构建共同履责的财政监督格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同步监督理念,系统设计、统筹规划,明确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的定位及职责,强化各机构在财政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与效能,构建起“共同参与、统一协调、全程监督、规范管理”财政同步监督新格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强化职责履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一、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财政稽查大队和财务总监办三个单位合署办公,共有编制32人。从2005年开始,财政厅新录用干部原则上先到监督局锻炼一年以上,专职机构的人员近年来始终稳定在30人左右,本科以上学历约占80%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是健全法规制度,为财政监督科学化精细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提高财政监督权威性,自治区自2004年开始着手推动财政监督立法工作,于2005年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2007年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确保了财政监督和内部监督工作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有效地规范了监督检查行为,二是理顺工作职责,确保各项财政监督职责落到实处。明确了厅监督检查局是实施财政检查工作的管理机构,各处室在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按照统一要求做好财政检查工作,形成了多管齐下、共同监督的监督构架三是健全成果转化利用机制,着力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成效。按照“检查-反馈-整改-提高”的思路,不断健全检查成果的转化利用机制,努力提高监督工作整体成效。一方面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督促整改落实;另一方面不断健全奖惩机制,将监督检查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有效地促进预算单位规范管理、依法理财意识的增强。四是以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为中心,逐步建立财税政策落实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方面“保增长”,不断强化扩内需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监督;一方面“保民生、保稳定”,不断强化对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跟踪监督;另一方面“保落实”,及时组织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五是以促进财政资金有效使用为出发点,着力构建预算支出监督新机制。2005年试点以来,自治区本级坚持每年组织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并不断扩大检查面,检查重点从最初的部门预算执行规范性检查,逐步拓展到部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检查,从单纯检查区直部门本级预算编制执行行为,拓展到延伸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六是加快信息化建设,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2008年,在厅党组的支持下,厅监督局联合软件公司研发了财易A5电子查账软件,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培训和推广,促进了手工查账向电子查账转变;目前,广西财政厅还正在建设一套依托大平台数据的动态化财政监督系统,计划年底上线试运行。

 

江苏省夯实基础坚持创新,财政监督科学化水平不断加强

 

一、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江苏全省64个市县全部建立了专职财政监督机构,其中高规格配置的16个,9个市县还成立了专职稽查大队,有的县还建立了正科级建制的监督稽查局。目前,全省监督检查人员共46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69%,有中高级专业职称的占56%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财政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重大财政政策执行、重点项目资金,积极开展“三农”、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诸多热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促进了财政政策的顺利实施和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二是坚持机制创新,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建设特色凸显。积极推进以“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紧密融合的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实现了财政监督方式的有效转型,在财政部门内部初步构建起了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工作格局。三是坚持夯实基础,财政监督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加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研究制定了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方面一系列制度、规范,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省厅按照厅内控机制建设要求,以《财政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财政监督内部控制的管理目标以及控制程序与方法,促进厅内部业务处室制定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实现了按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广东省求创新重实效,推动财政监督工作上新台阶

 

一、调整工作思路,突出改革创新,财政监督工作亮点不断呈现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对财政资金检查力度。2009年开始,监督检查局根据厅财政中心工作,结合有关业务处室的管理需求,确定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检查项目和范围,布置各市对确定的财政资金进行自查,同时加大力度开展对省直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二是创新检查方法拓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积极探索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新模式,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辐射作用。同时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拓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范围,充分利用“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单位开展检查。三是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通过召开座谈会,及时掌握行业动态;通过加强走访调研,建立畅通交流渠道;通过建立事务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大胆尝试委托地市检查的办法,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行政监管,取得较好效果。

二、注重上下联动,加强沟通联系,财政监督检查系统整体推进

一是领导亲自带队督导,推动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厅党组成员加强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走访、督导和调研,有效推动了全省各地财政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下达指令性工作任务,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局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省市县三级财政监督检查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启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上下联动机制。三是制定工作考评办法,营造创先争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制定了《广东省财政监督部门管理工作评比试行办法》,把财政监督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纳入考评范围,积极督促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四是规范财政监督信息报送工作,增进省市县工作交流。制定了《广东省财政监督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加强财政监督信息报送日常化管理,使监督检查局与各地财政监督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强化横向联合,加强协调配合,财政监督威慑力进一步加大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广东专员办、审计、税务等部门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成效。变“单兵作战”为“协同出击”,与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增强协防能力;在工作中注重与审计、税务部门在检查计划上相互衔接,工作信息上相互共享,检查结论上相互利用;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注重借助纪检部门的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确保治理成效。二是牵头建立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监管力量。通过联合厅会计处、省注协召开部门协调会,各职能处室加强了相互沟通和交流,真正使联动监管落到实处,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三是加强与厅各业务处室沟通协调,提升监管效能。监督检查局在确定年度检查重点的时即加强与厅各业务处室的沟通;检查结束后还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业务处室征求处理意见,向业务处室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在开展自身监督工作的同时,监督检查局还注重加强与相关处室的配合协作,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