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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地方财政监督工作专题研讨会发言摘编(二):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强化职能创新机制,全面推进财政监督发展

 

  一、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多举措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一是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成立民生八大工程财政监督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开展了包括民生配套资金、教育资金、惠民补贴资金、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和社保资金等民生资金检查工作。二是做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制定了《财政厅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内部监督范围和组织程序,规范了资产和人员管理权利责任,建立了厅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使内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三是积极开展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监督,着力于提高财政支出效果。贫困肢残患者免费矫治手术项目、杨凌朗域秸秆利用项目6个项目,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督评价,为今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监督体系与机制的建设积累了经验。四是认真做好预算收支专项检查,确保财政收支合理规范主要开展了彩票资金专项检查、公安法院系统办案补助经费落实情况检查、全省土地出让金征收及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和省以下规范津补贴工作检查等。

  二、坚持改革创新,为财政监督工作增添新亮点

  一是开展“两政一教”政府债务化解审核工作,为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提供保障。陕西省财政厅建立了各级监督机构初审和省局审核把关的化债审核工作机制,对各县区申报的化解债务资料进行逐笔审核销号,有效地剔除了化债水分,对群众举报事项和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确保基层真化债、化真债。该项工作被纳入省政府重点考核工作之一,连续两年得到省政府的高度评价。二是进行了部门预算编制事前监督试点工作,为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陕西省积极开展部门预算监督试点工作。对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了事前审核,进一步规范了质检系统预算编制工作。同时对全省11个市(区)和部分县区预算单位2008年度部门决算的真实性进行了检查。三是对专项资金申报进行事前审核,确保财政资金分配真实有效。依据《省财政监督机构参与部分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督试点工作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中医专项资金、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资金申报项目真实性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深入实际了解核查,避免了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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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