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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周年总结会交流材料--北京市财政局

 

 

 

科学创新 锐意进取

十年打造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精品

 

北京市财政局

 

1999年至今,北京市组织开展了11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6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累计派出检查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了1570余户企业、行政事业单位,190余户会计师事务所,纠正各类违规问题数亿元,处理处罚了100余户单位和10余位注册会计师,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会计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税政策执行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1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践中,我们的检查理念与时俱进,检查水平稳步提升,检查范围逐步扩大,监管权威逐步树立,检查队伍日趋成熟,检查成效日渐显现,主要得益于“一二三四五”工程的实施,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紧紧围绕一个目标

加强会计监督,依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神圣职责。10年来,无论在会计信息质量外勤检查还是报告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牢牢锁定一个目标,并围绕这个目标不断努力.我们将北京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目标界定为:通过依法履行财政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职责,防范、控制会计信息失真,遏制会计舞弊和审计失责现象,为政府部门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市场公平,逐步整顿和规范首都市场经济秩序。

1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不仅关系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内涵也更加丰富。我们紧紧围绕检查目标,认真制定每年的检查计划,紧密联系当年实际和社会关注热点,甄选检查对象;在检查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敏锐地观察和发现问题,规范单位的会计信息;在查后审理时,以依法监督为原则,以服务管理为导向,准确把握处理处罚的力度和尺度。

二、严格执行两项规范

检查程序与检查人员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开展的好坏。一直以来,我们要求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查程序,不允许任何省略或跨越;同时,要求检查人员以廉洁自律为根本,规范自身行为。

为保证检查程序规范与检查人员行为规范,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是依据《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在北京市建立了系列配套的会计监督制度。比如,北京市市级财政监督部门于2000年着手制定了一系列财政监督制度;2002年,制定并印发北京市财政局《财政检查工作程序》和《财政检查报告审理工作程序》,从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审理结案归档等每一个环节都做了明确详尽的规定。同时,为规范检查行为,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守则》、《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廉政反馈办法》等。2006年,结合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修订财政检查程序并制定实施细则,优化检查程序,规范工作底稿的制作。随着《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实施,安排专门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整理编辑成册;2007年,市局监督处承担了财政部《财政检查询问笔录规则》等五个规则的修订工作。区县财政监督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先后出台并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具体操作办法和相关配套管理规定。

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促进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有力约束了监督检查人员的个人行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案卷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

三、科学运用三种模式

在多年来的实地摸索、相互借鉴中,我们总结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模式,最主要的是其中三种模式: 

一是采取“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检查模式。在检查模式上,我们由最初的随机抽查、分散选户方法,逐步过渡到采取“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模式。即纵向上,市级与区县上下联动,确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横向上,以集团、总公司为整体进行综合、全面检查。“左右互动”的集团式检查,覆盖面广,代表性强,检查脉络清晰,容易发现问题,继而向纵深检查;同时,便于财政检查决定的落实,便于监督整改,能够达到“检查一个集团,发现一系列问题,规范一个行业”的规模效应。

二是与中介机构之间采用“双轨制”沟通模式。一方面,由单纯财政人员检查转变为聘请中介参与检查。这样,不但弥补了财政自身检查力量的不足,而且提升了监督层次;另一方面,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通过集中培训、业务资料报备,掌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每年重点选择一定数量的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对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三是实现“三共享”的检查结果利用模式。一是建立了部门内部的监督检查信息日常共享平台,方便每一名检查人员随时浏览信息,了解情况;二是检查结束后,组织全市监督人员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案例研讨,制作电脑幻灯片演示,共享检查经验;三是与审计、注协、工商等部门沟通,共享检查结果,形成监管合力。

四、重点突出四大创新

多年的检查实践促使我们勤总结、多思考,稳中求变,变中求新。

第一,在检查对象的选择上创新,大胆选择社会重点热点资金实施检查。北京奥运会筹备前后,我们把对奥运资金的监督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市级监督部门连续3年重点检查了涉奥资金和资产的使用管理,对“2008”工程办、“2008”环境办、新奥集团和奥运共建办以及北京市国资公司网球中心、曲射项目部等奥运单位的会计核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使用、年度结余调整等问题,制发财政检查整改建议,并抽调人力协助整改。同时,协助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了《奥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外华侨华人捐赠资金管理办法》,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了积极贡献。

另外,2003年我们对数千万财政“非典”专项资金及社会捐赠物资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2008年以来积极参与了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

第二,在检查手段的应用上创新,大力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并广泛应用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我市财政监督人员独有“监督”身份,可以对财政信息资源系统各业务子系统进行实时查询浏览;我们购置了《国家法规数据库》网络版软件,方便快捷地查询法律法规,提高了监督检查效率;开通“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对全市企事业单位相关资料的电子化查询,准确掌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的基础信息;我们在全国率先使用财政检查软件,调取账套、预警核查,大大提高了检查效率。2007年,财政部监督局将北京市财政局确定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联系点。2008年4月,在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上进行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经验介绍。财政部领导贺邦靖组长、耿虹局长分别带队来我局调研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我局还先后接待了多个省市监督同仁关于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的调研考察。

第三,在检查方式方法上创新,推行“四结合”。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相结合,强化了监督的效果;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专项资金检查相结合,拓展了检查的深度;将从预决算入手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相结合,丰富了检查的手段;将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提升了检查的层次。

第四,在督促整改落实上创新,采取了跟踪回访措施。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时,我们将上一年度被检查单位列入复查范围;年度检查开始,就先展开复查工作,实地查看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整改不力、整改无计划、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继续列入下一年度跟踪回访名单,以加大整改力度,巩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效。

五、力争实现五个成效

经过1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规模化、综合性方向迈进,检查成效得以显现。

一是检查范围覆盖广泛。10年来,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选择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便于区县联动的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涉及房地产、医药、卫生、教育、社保、交通等众多关乎社会民生的行业、领域;检查对象由以检查企业为主,逐渐转变到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并重。比如,2006年我们市局组织开展了对54户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9户,会计师事务所2户,由集团公司延伸检查企业33户。

此外,我们参与完成了各种不同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如规范行政机关津补贴的检查;“平改坡”项目相关检查;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资金核查,等等。2009年,我们将“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合实施,检查了309户企事业单位。

二是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在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践的同时,我们对会计监督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认识更加到位,关于会计监督、财政监督的理论研究也不断深入,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指导和方法借鉴。我们积极参加财政部、科研所、财政学会、中国财经报社等机构的课题调研等活动,在《财政研究》、《财政监督》、《北京财政》、《中国财政》等发表文章数十篇。2007年,我们总撰的五省市联合课题《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研究》在财政部评比中荣获一等奖我市财政监督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多项课题调研、学习考察、研讨交流等活动,仅2008年,市局监督处就有8篇调研文章获奖。

三是监督机制日趋完善。2005年,北京市研究财政监督机制建设思路,因地制宜提出机制建设十个构想;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2006年,机制建设开始走向成熟,进一步提炼、完善了十个机制,即计划统筹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沟通联动机制、内控制约机制、监控检查机制、处理处罚机制、学习培训机制、激励奖惩机制、组织发展机制。2007年至今,北京市财政监督工作在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内部监督、信息化建设、监督基础工作等方面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发展态势,财政监督机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支撑。

四是检查队伍实力增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业务量大、专业性强,对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10年来,我们在检查机构建设、队伍充实、业务培训、技能提高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全市财政监督队伍由1999年设立之初的十几人,发展壮大到现在的209人。全市拥有专职财政监督机构27个;合署办公机构4个。我们队伍的学历结构也在不断变化,截至目前,有博士2人,硕士8人,本科学历160余人,49人持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年持之以恒的业务培训、信息化技术培训、查前针对性的培训、检查人员纪律要求培训,等等,使我们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升,北京市财政监督队伍逐步成长为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讲奉献的队伍,市区县两级财政监督机构不断涌现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乐于奉献的模范干部,不断流传着依法监督、敢于碰硬、不畏困难、开拓创新的先进事迹。

五是财政“大监督”格局初步形成,监管权威逐步树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长期以来,我们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积极加强协同配合,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在财政机关内部进行宣传推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构建北京市财政系统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程监督检查机制;二是加强了与财政部专员办、税务、审计、监察、证券监管、金融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三是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协作配合,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同时,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监管,形成并促进了监督检查机构和会计管理机构的良性互动。

新的历史时期,我市的会计监督工作要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三个贯穿于”的理念贯穿始终,以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为目标,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为主要手段,建立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相协调、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接轨的会计监管体系,构建法制规范、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监督高效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创造新成绩,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