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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面入手”开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检查

江西专员办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业务,内容包括:股票的承销与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金融创新服务等。针对投行业务产品类型多、时间周期长、客户分散等特点,为快速切入检查工作重点,提升工作效率,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检查应从四方面入手。

  一、从“内核工作台账”入手。一是了解投行开展业务的种类,以及各项业务(内资IPO、新三板推荐挂牌、定向增发、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项目)占总体业务的比重情况,掌握了解各项目的进展情况,为确定检查方向和检查思路摸清底数。二是关注项目的立项申请状态,实施的项目是否“上会”或“上会”的意见情况(表决是否全票通过,是否带有不同意见),并分析原因和寻找问题,锁定检查的重点。

  二、从“项目管理系统”入手。一是关注“合同会签表”,对项目从业务经办、各部门参加会审及公司领导审核签署意见情况,关注发表不同意见的情况。二是关注投行业务合同的用印盖章情况,主要是关注投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财务顾问费、IPO辅导协议、证券发行保荐承销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是否合规,合同签订的内容与合同审核的内容是否一致,合同审核时间与合同签署时间是否一致。三是关注投行项目完成的工作总结,了解相关项目开展的过程,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式,对破解问题的方式方法进行深究。四是关注相关项目是否与子公司投资的项目有重叠,是否存在违规直投和跟投问题。

  三、从“尽职调查底稿”入手。一是关注尽职调查底稿。一方面,关注IPO上市前引进战略投资者(产业投资者)、财务投资者(PE股权投资)或个人投资者的情况及投资比例,与证券公司的关联关系状况;另一方面关注发行人净利润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财务数据造假,人为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况,以及保荐机构是否有未履行尽职调查责任的问题。二是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重点关注IPO发行前大额调增募集资金的项目,有无明确用途,同时关注这些股票发行价格情况,重点关注发行前PE进入、大额上调募集资金且IPO发行价较高的项目,有无利益输送。三是重点抽查网络媒体负面报道比较多,问题比较集中,财务数据造假嫌疑比较大的IPO项目。

  四、从“合同财务对接”入手。一是关注业务合同的执行情况。财务是否按合同约定足额确认收入,是否有专人跟踪合同的执行。二是关注相关费用支出是否依据充分,有无以“财务公关、路演推介、居间顾问费”等名义与其它中介机构签订虚假业务合同套取资金的问题。三是关注证券公司为其它中介机构做“通道”虚开增值税发票,代为收付资金问题,重点关注划扣增值税税点情况。四是关注投行收入与部门业绩挂钩问题,奖励政策及计提时间是否遵循一惯性原则,有无人为调节公司利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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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