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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八--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为抓手

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推动内部监督均衡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年来,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并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了由厅长挂帅、分管厅领导亲自抓、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内部监督检查职能机构主动负责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同时,厅党组高度重视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厅监督检查局内设内部监督组,配备干部5名负责组织开展内部监督工作,并通过加强干部培训、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有力地夯实了内部监督工作开展的基础。此外,为增强内部监督的权威性,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时,厅监督检查局、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等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厅办公会议听取检查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布置整改工作。

(二)加强培训指导。自治区财政厅在加强本级内部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市县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厅监督检查局在每年年初及时将监督工作要点印发各市县财政部门,并通过学习培训、经验交流、上下联动检查等方式对市县进行指导。2010年在财政部第58号令下发后,自治区财政厅先后在南宁市举办了两期全区财政监督干部业务培训班;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一期全区财政监督领导干部创新培训班,专门邀请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内审处有关领导就财政部第58号令进行授课。在向市县财政部门转发中央文件精神的同时,对市县财政内部监督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定期考核和通报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11年,厅监督检查局及时向各市县转发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指南—业务管理机构(2011)》,要求各市县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时认真参考检查指南,提高检查的规范性。以上各项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区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均衡推进。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确保内部监督常态化开展

(一)建章立制是规范行为的基础。为了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厅党组的指示精神,自治区财政厅首先从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入手推进内部监督工作。在2003年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2005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的基础上,2011年,根据财政部第58号令要求,结合广西的实际,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并经厅办公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拟定该办法时,结合广西实际,对财政部《办法》的专题会议制度、专题报告制度、日常监督、重点检查、检查结果运用机制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充实,增强操作性。总之,通过加强建章立制,明确了内部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监督检查权限及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等。

(二)重点检查是规范行为的保障。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和规范财政内部管理,构建财政内部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分离又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近年来,我厅内部监督检查力度逐年加大,自2002年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试点以来,坚持每年选取若干处室、单位开展检查。特别是2005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内部监督检查力度,仅20052008年就实现了对全部内设处室和厅属单位轮查一遍的目标,对部分重点处室和单位还进行了2次以上的检查,形成了内部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局面。自治区财政厅2010年按照财政部第5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预计用三年时间,在全厅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履行工作职责的监督。通过对财政部门各内设机构和下级财政部门财政业务及内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各项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资金拨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内部监督检查,有效地强化了财政部门各项职责的履行,有力地确保了各项财政职能和财政管理制度的落实。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内部监督检查过程中,注重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处室、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增强自身免疫和预防能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近年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在促进财政部门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行为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全区各级财政部门针对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计基础不够规范等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大大提高了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监督。根据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082009年结合对部分处级以上干部交流换岗,组织开展了离任审计,将离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依据之一。2010年底,出台了《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明确离任审计结果将作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晋升、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及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并归入干部考核档案。2011年开展的内部监督检查与干部离任审计相结合,将内部监督检查对象从处室单位延伸至具体责任人,将检查结果与干部人事任用结合起来,提升了内部监督的层次,增强了内部监督的效果。

四、适应要求,创新方式,切实提升内部监督效果

为了确保内部监督效果,自治区财政厅主动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采用坚持内外结合、实行动态监控、检查回访等方式开展内部监督。一是通过对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线索进行外部延伸检查。2010年,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结合对厅经建处、预算处、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管理机构的内部检查,对财政信息化建设资金等3个专项进行了延伸检查,从财政资金安排的源头抓起,跟踪财政资金流向到资金使用末端,查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利用财政信息化建设成果对财政业务实行了日常动态监控。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部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系统等财政核心业务系统端口向监督机构开放;20092010年,利用“金财工程”大平台数据,研制开发了财政监督信息动态监控系统并上线试运行,2011年全面推行,逐步实现了财政监督机构利用大平台数据对财政运行和业务职能机构职责履行情况的实时动态监控。三是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的回访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内部监督检查对象的回访检查,有效地促进了被查单位的整改落实,确保了检查成效

五、注重服务,强化管理,着力增强内部监督成效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按照“检查-反馈-整改-提高”的思路,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认真督促整改落实,着力增强内部监督服务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作用。一是坚持检查和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的意见建议。二是由厅办公会部署并推动整改工作。每年内部监督检查结束后,都由厅领导召集全厅各处室、单位召开厅办公会议,听取厅监督检查局关于内部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属于各处室、单位内部管理方面的、能够立即整改的,由各有关处室按照整改措施自行纠正,并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涉及几个处室、单位的,需要从厅管理制度层面进行完善的共性问题,指定牵头处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报厅领导审定后实施,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注重推进内部控制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近年来,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推动下,财政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据初步统计,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各处室、单位共制定了超过200个内部管理制度,内容涉及财产管理、档案管理、公文办理、财务管理及经费支出审批、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分工、工作规程、政务公开等方面,基本上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内部控制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四是建立内部监督与日常考核挂钩机制。2008年开始,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厅文明处室评比以及党员民主评议中,将内部监督结果以及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有力地增强了内部监督检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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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