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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七--山西省财政厅

 

健全机制  强化管理

切实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

 

山西省财政厅

 

我厅有14个驻各市财政监察处和省直行政、事业、企业财政监察处(以下简称财监处)是199610月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的专司财政监察职能的省厅派出机构,现为正处级行政建制,编制人数100人。2009年以来,财监处积极围绕全省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需要,在改革中寻找定位,在创新中谋求发展,充分发挥善于检查、敢打硬仗的优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监督方式与手段不断丰富,队伍建设日益完善,监督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工作层次不断提高,为全省整顿规范财经秩序,维护财税法令统一,保障财政正常运行,促进财政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工作成效

(一)服务宏观调控,确保政策落实。围绕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大财税政策,各财监处自觉增强宏观意识,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先后开展了保障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建设项目资金、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和公共卫生资金专项检查,2009年以来,累计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2.69亿元,挽回损失2135万元。同时,通过检查深入揭示了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典型性、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确保了各项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和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

 (二)围绕整顿秩序,加大检查力度。各财监处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热点,切实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有针对性地选取327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包括今年,下同)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及能源、资源、交通等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和基础产业。检查共发现各类违规问题金额39.35亿元,查补税款1.13亿元,追缴非税收入5688.20万元,并依法对294户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有力地打击了会计舞弊和财务造假行为同时,各财监处逐步形成了“和谐监督、规范为主”的会计监督工作理念,将加强对被查单位业务指导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作为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帮促同煤集团、省焦煤集团、省国电集团等省内多家大型企业制订完善了内部会计控制办法,取得了“检查一个点,规范一个面”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全程监督,服务财政管理各财监处通过进一步强化对省级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督,保证省级财政预算执行顺畅,促进省级财政预算目标实现,进而不断提高财政监督效率,扩大财政监督效应。一是财监处对省级驻地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并以审核结果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了驻地单位预算基础数据管理台账,通过对预算数据实施动态监控和综合监管,确保省直驻地单位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强化日常支出审核,促进预算执行严格精细。按照厅党组授权财监处对市县部门单位申报使用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截至今年上半年,财监处共对1572个申请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进行了事前审核,累计审核省级财政资金总量31.78亿元;其中,财监处对125个项目出具了不同意申报意见书,累计剔除违规申报资金1.75亿元。

 (四)突出专项治理,铲除腐败源头。财监处密切关注财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抽调业务骨干参加省“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组织力量参加重点检查。据统计,省直重点检查两年共查出“小金库”294个,金额1.79亿元。通过检查,掌握了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的特点,并从制度层面查找到了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和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为建立和完善全省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发生奠定了基础。此外,各财监处强化与纪律检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省纪委开展了煤焦领域反腐败、重点工程领域反腐败等专项治理工作,连续查处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省领导批办或上级转办以及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有力地推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

二、主要做法

(一)固化工作流程机制,促进财监处依法行政。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公示制度、廉政监督卡制度、跟踪回访制度,以及检查经费自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财政检查行为制度的基础上,各财监处开展了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监处内部工作规则

(二)量化工作考核机制,发挥财监处工作效能。一是根据年度财政中心工作,我厅统筹分配全年财政监督工作任务,并将每一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为多个不同的得分点,年初与各财监处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签订,从完成时限、工作质量、文书规范、建议参考等多方面进行考核;二是财监处根据我厅下达的年度财政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再将每一项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个人,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实行定岗定责,严格内部考评考核,确保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三是年末我厅依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财监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厅党组,作为财监处工作考评和领导任用、干部交流、奖惩升迁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畅通信息反馈机制,提升财监处工作成效。我厅高度重视财监处检查工作成果尤其是改进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经建立了畅通快捷的财监处监督检查成果利用机制,将财监处一线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财政管理改革意见和建议,及时以信息简报、情况反映或检查专报的形式,分送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处、厅领导或有关单位,进而促进财政管理,推动财政改革,综合提升财政处监管工作成效。

(四)专业技术保障机制,提高财监处工作层次。聘用省内知名财政、会计、财务等5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财政监督检查咨询专家组,一方面定期对财监处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更新财政监督干部知识结构;另一方面,为财监处开展监督检查提供咨询、答疑等服务,并参与重大问题的审理复核等工作。通过专家组提供技术保障,有效地推动了财监处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财政监督的工作水平和监督层次。

三、工作体会

(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推进财监处机制建设的重要前提。厅主要领导重视支持财政监督工作,亲自协调监督检查遇到的重大问题,通过日常批示给财政监督工作提思路、定目标20112月份,厅党组书记、厅长郑建国同志召集新提拔的财监处5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职前谈话,要求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调意识和群众意识,切实维护派出机构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

(二)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是充分发挥财监处职能作用的关键环节。财监处围绕服务财政管理和促进财政改革中心,既做好全过程监督检查,又注重对重大财税政策的调研;既有效履行监督职能,又积极服务发展。近年来我厅根据不同时期的财政中心工作,适时调整财监处工作重心,确保不同时期各项财税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确保财监处工作始终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不跑偏、不漂移,真正起到为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事业保驾护航的作用,成为财监处认真履行使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的核心环节。

(三)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提升财监处监管效能的核心保证。以加强财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强化财监干部业务培训工作,不断优化财监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有效激励、各得其所、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干部管理机制,为财政监督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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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