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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呈现五大亮点

  2020年,广东省财政厅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资金保障“两手抓、两促进”的同时,充分认识到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财政运行“紧平衡”的态势,积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前谋划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2021年预算编制中,切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一、启动早  做到“评价有序”+“结果真用”

  为对科学精准编制预算提供重要支撑,结合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和预算编制提早谋划准备的要求,广东省财政厅于2020年1月份就完成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征集和确定。2月初,即向省直部门和有关地市布置绩效自评,启动了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经过现场评价、综合评价等一系列环节,7月底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全部应用于项目入库和预算编制。2021年预算编制中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四挂钩”试行办法》规定,对评价结果为“中”以下的,一律削减或取消,切实做到“无效就压减”。

  二、范围广  做到“全部覆盖”+“领域延伸”

  按照“全方位 全覆盖”的要求,在2018年实现财政四本预算全覆盖、2019年试点评价地方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拓展评价范围,部门整体支出从20家拓展至26家,地方政府债务项目、PPP项目从各1项拓展至各2项,还新增了3项一般性转移支付、2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大政策等,2020年,共形成重点绩效评价报告77份。同时,加强探索创新,将重点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拓展到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

  三、做法新  做到“提高效率”+“减轻负担”

  为确保重点绩效评价和疫情防控“两不误”,广东省财政厅积极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方式,大力简政提效,为业务部门和用款单位减负的同时,逐步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绩效管理本身也要有绩效”。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资金,以“简化评价内容”为目标,明确重点绩效评价基础数据主要取自日常管理数据,视情况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财政资金开展绩效评价。针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自评,在实现“两个覆盖”(覆盖所有部门、覆盖所有资金)基础上,聚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通过合理归并自评范围、精简绩效自评信息、以表代替报告等有效手段,为部门减轻负担达60%以上;且对部门自我评价方式不作统一规定,充分调动部门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通过上述措施,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以及广东省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改革精神。

  四、机制全  做到“全员服务”+“专人对接”

  面对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部门较多、类型较广、资金复杂等情况,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全部上阵,开展“跑腿”服务。对被评价的49个部门单位,省财政厅带队第三方机构进行“点对点”服务,介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进展和要求,了解评价项目的特点和属性,确保服务到位、对接顺畅,为准确科学评价奠定基础。对新参与的9家第三方机构,组成厅内部评价小组,到机构办公场所进行“面对面”服务,重点将评价项目的政策导向、资金管理制度和分配方式介绍给第三方机构,提高机构业务水平。同时,建立专人全过程服务机制,确保业务部门、第三方机构、财政厅业务处、财政厅绩效处的“四方”无缝对接。

  五、培训深  做到“提升业务”+“融入绩效”

  第三方机构的业务水平是影响绩效管理质量的关键。2020年,广东省财政厅改变以往“填鸭式”灌输模式,采取分阶段、分人员、分内容的多层次培训方式。第1期由绩效处介绍绩效评价基本知识、技巧、系统操作和工作要求;第2期由业务处室、业务部门介绍评价资金、项目管理的业务知识;第3期由绩效处和第三方机构讲解现场评价注意事项和报告撰写要求等。结合疫情期间“不集聚”的要求,首次利用广东财政网络直播间“云”课堂,向承担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15家第三方评价机构78人开展线上培训。经过多层次、多内容、多批次的培训,确保第三方机构业务知识和绩效技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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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