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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专员办:“三查法”核实银行资金与业务性质

  

  一是报表分析法:检查银行业务状况表、损益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了解其表内表外整体业务情况,查看余额或发生额是否有异常现象,根据重要性原则,进行科目核查。系统内往来资金及利息收支是否逐级平衡,核查对账单,其与上级行往来对账是否相符;了解其存贷比率,分析其同业往来等业务的必要性,如存款余额大大高于贷款余额,有充足的资金,且同业存放(拆入)业务不对称,分析其办理这项业务的真实目的。

  二是收支分析法:收入与支出是银行一切业务活动的落脚点,对于报表中反映的同业往来、存贷款等业务,根据业务明细清单,结合合同约定的利率,审查其利息收支是否核算准确、是否与报表一致;对于合同类中间业务,要根据报表金额倒推到相应的合同约定,核算合同约定收入核算是否准确,特别要关注的是没有相应报表业务数据支撑的收支,如合同类中间业务科目有收入,但没有合同,又没有科目使用错误依据,就应追查其是否为逃避监管而发生业务,如绕开规模管理发放贷款。

  三是资金跟踪法:检查银行资金业务存在疑点时,可跟踪资金的去向,如果资金属过渡性质,可再追查第三或四手情况,最终核查交易双方经营范围是否与资金合同性质相符,还原业务真实面目。如报表中发现银行应付款科目发生额特别大,就应对应付款科目的明细情况进行了全面筛选,并锁定了具体单位的具体明细,并追查了应付款资金的来龙去脉,找出其终端业务的性质,并确定其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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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