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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员办:“四同步”推动会计监督工作

  

  一是在会计监督时同步落实财政支出管理使用情况监督。重视对企业正在申报政府补助材料的审查,重点检查申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申报文件是否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落实事前监督。重视已下达到企业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是否存在扩大范围使用、挤占挪用的问题,落实事中监督。重视反观已使用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重点检查资金是否发挥出原申报文件描述的作用,落实事后评价。

  二是在会计监督时同步加强财政收入的监督。重视对企业缴交税收项目、非税项目的复算工作,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应缴未缴、主观偷漏不缴国家财政收入的问题;判断企业所属地的国、地税部门是否存在收“过头税”或“放水养鱼”问题。对企业进行会计监督的同时,评价地方财政收入质量。

  三是在会计监督时同步开展金融资金使用的监督。重视企业与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往来。审阅已签借款合同,判断银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随意确定贷款利率的问题,企业是否存在同目的同金额借新还旧现象。审阅企业从事的金融理财行为,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银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提供特殊理财服务的问题。随机到银行抽查企业申请贷款时提交的报表,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为获取贷款提供虚假报表的问题。检查微观个体的同时,放眼宏观金融风险。

  四是在会计监督时同步强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重视从制度建设上分析企业产生问题的根源。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购销业务流程、研发业务开展、预算与决算编制等全方位入手,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否存在盲区、是否存在有制度未执行、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等现象,将检查发现问题与内部控制漏洞对应,提出管理建议,推动会计监督由查摆问题向纠正问题、避免问题再出现递进,将会计监督融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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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