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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监管局:“四个强化”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做细做实

  财会监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厦门监管局在完善试点方案、拟定操作规程、建立基础资料库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报表分析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做细做实。

  一、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机制建设

  为了推进财会监督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厦门监管局在明思路、建机制、打基础、稳步有序推进财会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厦门监管局2021年财会监督工作方案》。方案对重点监控企业报表分析的人员责任落实、各阶段工作目标、现场核查的选户原则、分析报告制度、“由企及所”和“由所及企”双向监督的机制建设、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等作出安排,作为2021年相关职能处室财会监督工作开展的指引。同时,为了规范监督程序,统一制定了约谈通知书、核查通知书、监督关注函、整改意见书等模板,进一步完善监督操作流程。

  二、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收集,强化报表分析

  结合财政监管职能目标,进一步补充信息资料收集内容,增加对集团所属重要子公司单体报表资料的收集,完成2020年年报的收集,拟定报表分析重点和模板,明确分析完成时间节点。将83家(不含6家事务所)重点监控企业分户到人,责任到人。重点分析相关企业2018年、2019年、2020年主要指标的变动情况,同时结合不同行业监控重点的不同,关注特定指标的变动情况。前期已完成4家重点企业的年报分析,侧重选择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财政资金投入大的企业、重点税源户等企业。对波动异常的指标,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并按照核查选户原则,确定现场核查对象。后续将完成全部企业2020年度报表的分析。2021年季报分析则根据季报收集完成情况及时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选户原则,强化现场核查

  为保证财会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和侧重点,同时有效提升监控工作成效,在完成报表分析基础上,将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企业作为现场核查重点:与党中央、财政部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相关;与财政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相关;在进行报表分析等日常监控工作中发现问题或线索的;举报线索、舆情关注等方面。目前,已确定两家企业为现场核查对象,另两家企业为问询、补充资料说明对象。统筹全局力量,组成两个核查组,分别于6月2日进点现场,对分析发现的异常波动情况及疑点进行核实。后续将根据核查结果,或下达监管关注函、整改通知书,问题严重的将转为重点检查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问询、补充资料说明的企业将根据问询情况及资料说明确定是否跟进现场核查。

  四、探索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技术支撑

  一方面依托自行设计开发的协同6E平台(内网),建立并完善每户企业的档案库,分户管理,分户到人。企业档案库包括企业报表资料、指标分析情况、分析报告、核查报告、处理意见等,逐步形成完整的基础数据库;另一方面与专业的财智科技公司合作开发监管系统,积极探索加强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信息化,围绕“由以监督检查业务为主向日常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管理为主转变”的要求,开发财务异常预警系统,实现精准识别异常财务指标、财报可信度预警、财务健康度预警及报告一键生成等功能,从而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在本局设立单独的服务器,形成独立的信息库,加强信息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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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9日